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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訊息】重建網頁上線:主動出擊,關懷農村

本會重建網頁自即日起正式上線,敬邀各界批評指教。

另外,針對過去以來各界的批評(附件),本會除作如下的說明,並承諾樽節開銷,將有限資源運用極大化,主動出擊,以關懷台灣農村發展為首要任務:

1.本會工作同仁二名,並非舊網頁所稱七位工作人員。

2.20172月起,新任董事長暫兼執行長,且不支薪。

3.為樽節開銷,於既有租賃合約可能範圍內減少辦公室面積。

4.主動出擊,以關懷台灣農村發展為首要任務。

 

附件:

農發基金會 技輸中白手套?(自由時報980608

〔記者陳曉宜、洪素卿/台北報導〕由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農村發展基金會,歷任董事長均由農委會官派退休主委、副主委擔任,但該單位在馬英九上任後,竟以國際農業交流之名,成為中國農業政策傳聲筒。點選進入該基金會網站http://www.rdf.org.tw,全部都是中國各省農業現況調查與中國政府各項農業政策宣導,隻字未提台灣農業。

民進黨立委張花冠表示,該基金會於一九八一年成立,成立宗旨為協助其他國家改進農業與農村發展,馬執政後,農委會主委陳武雄隨即換上高齡八十五歲、俞國華時期的農委會副主委葛錦昭擔任董事長,以國際化之名,行「中國化」之實,官方網站甚至全是中國各省農業資訊、法令、政策,簡直成了中國農業政策宣導傳聲筒。

張花冠指出,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會議紀錄,去年十月,葛錦昭以台灣官方唯一授權的對口單位身分,到中國與中國農業部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進行會談,提出十三項合作項目。她強烈質疑,馬政府藉該基金會,擴大賣台基地,準備把台灣農業技術移轉至中國,成農委會白手套。

 

財團法人農村發展基金會自906月起配合政府資訊共享要求, 建置網頁提供大陸農業資訊(農委會國際處980609發布)

有關媒體報導質疑農村發展基金會網站全是中國農業政策宣導資料乙節,農委會澄清表示,該基金 會係民國 94 年以前接受農委會補助進行中國大陸農業資訊收集,秉持資源共享之原則,該基金會自民國 90  6 月起將相關收集內容公開置於網站上,以供社會大眾參閱,增進國內相關單位及人員對大陸農業發展之瞭解,並未涉及大陸農業政令宣導 ,該基金會與中國大陸農業交流活動僅限於人員交流互訪,並未涉及技術與品種之相關項目 ,本會自 95 年以後未再對該基金會進行補助任何計畫。

依據農村發展基金會捐助章程第5條第2項規定,董事會由董事9人至 15人組成,並由董事中互選35人為常務董事,再由全體董事從常務董事中推選1人為董事長,董事長乙職並非如外傳所言由官方指派。該基金會政府捐助比例極低,僅占其基金總額 64,493 仟元之0.24%,農委會於該基金會成立時出資
 60 萬元,僅基金總額 0.09%

 100112日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糾正案

財團法人農村發展基金會資金逾99%來自政府捐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卻漠視相關規定,誤認為該基金會接受政府捐助比率未超過50%,未積極處理退休轉任人員支薪爭議,又未詳實答復審計機關,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0112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黃武次提案,糾正農委會。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農村發展基金會由政府捐助基金累計總額逾99%,農委會卻漠視行政院函示之認定基準,誤認為該基金會政府捐助比率未達50%,基金會以政府捐助比率僅0.25%、屬性未定為由,遲未修訂員工薪俸表,實有違失。

二、農委會未積極處理退休轉任農村發展基金會員工人員支領爭議,對於審計機關要求查明基金會有無退休公務員轉任支領雙薪者,未詳實答復,該會作為怠忽消極。

三、農委會代表董事未依規定出席董監事會議及陳核會議重大事項,國際處長張淑賢擔任農委會代表董事,實際僅參加4次會議,卻領取8次出席費,且99年度出席率僅33.33%,農委會疏於考核代表董事是否盡責,又未確實掌握代表董事溢領出席費情事,有違失。

四、農委會未建立完備之績效評鑑機制,考核作業粗糙草率,無法落實績效考核及達成派兼目的。另國際處長為代表董事之一,該處卻負責陳報代表董事是否續任,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肥缺排行出爐 綠委:夢幻金飯碗,政治酬庸!101921

針對行政院送交立法院審查的下年度總預算,立法委員李應元與陳歐珀今天(9/21)整理出一份「夢幻金飯碗排名」,列出政府周邊機關中,平均年薪超過100萬元的單位。這其中以中央存保公司的195萬元奪冠,中正農業科技基金會的184萬元居次。

李應元與陳歐珀指出,當民間薪資跌到14年前水準,無薪假的幽靈又起的今天,看到這個排名更顯得諷刺。這些機關不但薪資高得不合理,其設立亦缺乏法律依據,往往只憑一紙陳年的主管機關核定函。即使這些機構當初有其存在的需要,但社會時空環境已變,已不復有存在必要。並且其用人無須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更易為人所詬病。其他缺失包括:

一、疊床架屋

例如已經有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後來又再成立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已經有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障中心,又再成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此外還有保險業務發展基金、金融研究發展基金、台灣金融研訓院,除了功能上有疊床架屋外,也易讓民眾混淆。因此李應元要求這些單位必須進行整,不容繼續高薪養冗員,這也是政府改造的必要工作。

二、名實不符

如農村發展基金主要業務竟然是國際與兩岸交流,而非台灣本地的農村發展。雜糧發展基金目前的主要工作竟然是研究畜產養殖與休耕地利用。這些工作除了與成立宗旨不符外,也與其他機關的職掌重複。

三、政治酬庸

農業信用保證基設立的目的,是為協助擔保能力不足的農漁民獲得貸款,但馬政府竟然任命國民黨的前勞工立委陳杰來擔任。在台電改革中被撤職的台電董事長陳貴明,竟被安插到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擔任。因翹班與女友約會而下台的政務委員朱雲鵬,竟然也很快被安插到與其專長無關的保險安定基金擔任董事長。為了促進泛藍團結,也安排宋家軍的要角馬傑明擔任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董事長。

陳歐珀委員再補充說,前桃園縣議長曾忠義因為初選禮讓吳志揚參選縣長,他現在是台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又兼任農村發展基金會常務董事,陳歐珀批政府是怎麼照顧勞工的?錢都浪費在這些政治酬庸的人身上。李應元委員說,農村發展基金的編制有董事長一位、執行長一位、專門委員一位、專員二位、會計一位、辦事員一位,農村發展這麼重大的事情如果要做的話,農委會應該是用整個部會來做,李應元質疑,這樣一個農村發展基金會的設置,他的必要性是相當值得檢討的,而就這樣幾個人,每年的費用卻高達近千萬,這些都...

【農政訊息】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補助要點

中華民國10628農企字1050013171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全民參與,推動農村生產面、生活面、生態面及夥伴關係之公私合作及創新理念,落實農業及農村永續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包括下列類型:

(一)改善農業競爭力軸線:以知識轉移與促進創新措施,來提升農業相關產業的市場競爭力,亦即開發優質與高附加價值的農產品,以滿足消費者及民眾多樣化需求,本軸線著重經營環境與人力資本的投資,以強化產品競爭力,強調知識移轉、創新、農業現代化及產品品質提升、農業部門世代交替等發展議題。

(二)農村生活品質與經濟多樣性軸線:著重在地方生活品質及人力資本的發展,從改善農村經濟的成長條件出發,創造農村地區的所有產業部門的就業機會,促進農村經濟活動的多樣性。強調農村人力的能力營造、技能取得與地方發展策略規劃能力等重點,根據農村婦女、農村青年及老年農民的需求,提供教育訓練、資訊服務、企業經營之鼓勵措施,以提高農村對未來世代之吸引力。

(三)改善農村環境與空間軸線:保護農村的自然資源與景觀,為農村發展支持措施。施政重點為整合及發展環境計畫及土地管理措施,期能透過農村經濟活動與地區凝聚力的空間分布,產生正面之發展效益影響。

(四)就業與多樣性的地方能力營造軸線:在整合前述經濟(生產)、生活品質(生活)及環境(生態)三施政軸線,亦即以地方能力營造作為農村發展的基礎。藉由導入創新的農村治理模式,提倡引導型的地方發展策略,以在地的需求與優勢作為發展規劃之基礎,鼓勵地方的自主性提案,由下而上的驅動農村地區內發性發展的機制,其次透過地方治理的改善,來達成確保地方文化與重要農業遺產,提高環境警醒性,投資與推廣地方產業、發展農村旅遊、維護再生資源與開發再生能源等。提計畫應以地區為基礎的發展策略、建立公私夥伴關係、由下而上籌組在地行動團體、跨部門之行動計畫、創新取向的思維、合作計畫的實施和地方夥伴的網絡化等為計畫執行策略。

非屬前項軸線計畫者,經本會審查確具創新、整合及實驗性價值,得經本會同意後,納入本計畫。

三、下列單位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

(一)第一類:直轄市、縣(市)政府、國內大專院校。

(二)第二類: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農民團體。

(三)第三類:公司、其他營利團體。

四、申請補助應於執行前三月分下列二階段向本會提出:

(一)第一階段計畫構想書。

(二)第二階段細部計畫。

為因應重大政策或支應行政院對災害及重大緊急事項之應變需求者,得不受前項期間之限制。

五、第一階段計畫構想書之補助經審查通過後,始得辦理第二階段細部計畫之審查。其審查方式如下:

(一)第一階段計畫構想書:簡報審查方式,必要時,本會得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

(二)第二階段細部計畫:書面審查、現場審查或簡報審查方式。

六、補助計畫各階段之提案計畫書格式、審查會議流程、審查項目及評分基準,另依本計畫推動作業手冊定之。

七、申請單位所填具申請書、應檢附之文件或其內容不完備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單位限期補正;屆期補正或補正不完備者,駁回其申請。

八、審查結果由本會函復申請單位。受補助單位應依本會函復計畫補助項目、經費及建議事項修正計畫,同步修正農再基金系統之計畫內容,並將修正細部計畫函送本會核定。

九、本計畫補助原則如下:

(一)計畫應符合農村產銷結構升級、生態及友善環境、生活品質提升和夥伴關係之永續農村核心價值。

(二)計畫應具創新性、策略性及示範性,並依據各計畫軸線類型、補助期程及經費上限辦理。

(三)第二類受補助單位之幹部及會員,不得自補助款中支領工資。

(四)受補助單位應配合編列配合款。但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第一類及第二類受補助單位得編列配合款。

(五)第三類受補助單位之補助款不得超過總經費百分之五十。

十、各軸線依下列補助年限,每年補助經費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一)改善農業競爭力軸線:二年。

(二)農村生活品質與經濟多樣性軸線:三年。

(三)改善農村環境與空間軸線:三年。

(四)就業與多樣性的地方能力營造軸線:二年。

屬第二點第二項及跨軸線計畫時,經主管機關核定,不受前項年限及金額之限制。

十一、第三類受補助單位,應於執行年度結束後隔年起五年內,每年依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所載淨值總額之百分之五,提撥農村再生基金專戶,分年提撥之累計總額以所受補助款總額二分之一為上限,提撥期間內應接受本會查核。

十二、受補助單位應配合本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按時填報計畫執行進度。

(二)計畫成果效益追蹤。

(三)參與本會相關成果發表會及其他政策宣導活動。

(四)協助本會各項產業輔導相關工作之推廣與經驗交流。

(五)基於農村發展所需之知識分享及研習等相關活動。

十三、補助計畫之執行及管考作業如下:

(一)受補助單位應依本會核定之計畫經費撥付明細表規定,分次申請撥付。本計畫之補助經費編列及執行應確實依據本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發展及農業管理計畫提與管理手冊」提計畫等規定辦理。

(二)計畫執行期間,本會得隨時派員實地查核計畫進度與品質。受補助單位有下列情形之者,本會得終止補助,並依情節輕重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1、計畫實際執行進度落後預期進度情節重大,且未申請計畫展延者,受補助單位無法提出非可歸責於受補助單位之說明。

2、推動成效不佳且執行內容與原核定計畫不符。

3、執行計畫有重大違失。

4、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接受查核,或依規定應配合本會辦理者,經本會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

5、無正當理由停止執行。

6、未依補助款用途支用,而有虛報、浮報之情事。

7、辦理核銷補助款應備文件不全,經本會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

8、因執行本計畫或其他事由所致爭,致使法院或行政執行處有強制執行命令之情事。

9、切結不實。

10、刻意規避提撥收益之規定,經查證屬實。

十四、受補助單位應自行訂定補助計畫之期末檢討、考評及成果驗收方式,於計畫期末截止日前擇期辦理,並將考評結果以及期末驗收之成果書面報告或其他相關記錄資料一份,送交本會。必要時,本會得現場查訪或要求受補助單位進行期末簡報,據以做為計畫結案及評估次年計畫審查之重要參據

下載農村再生新農業示範計畫推動作業手冊

【流感監測】2016年12月份中國動物H7N9流感監測情況

2016年12月份,中國各級獸醫實驗室針對動物H7N9開展採樣監測,共採樣234241份,覆蓋場點7605個。檢測血清學樣品181139份,檢出349份H7亞型禽流感血清學陽性樣品。檢測病原學樣品53102份,檢出8份H7N9病原學陽性樣品。(資料來自中國農業部所屬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已轉送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參考)

下載2016年12月份中國動物H7N9流感監測情況

延伸閱讀:H7N9流感(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

 致病原

H7N9禽流感病毒(H7N9 Avian Influenza virus),是A型流感病毒的一種次亞型,由3種不同禽流感病毒株之基因重組而成,其中H7基因片段係源於中國大陸東部鴨科分離出之H7N3禽流感病毒,N9基因片段則與韓國野鳥流行之H7N9禽流感病毒相近,而其餘6個基因片段(PB2、PB1、PA、NP、M、NS)則與H9N2禽流感病毒相近。

傳染窩

中國大陸陸續於確定病例曾經進出之活禽市場的禽鳥及環境中檢測到H7N9流感病毒,但因為該病毒感染禽鳥後不會造成明顯症狀,因此染病禽鳥與人類病例的直接關係尚難直接證實,仍待更多實證研究。

 

【農政訊息】健全完善農民退休制度 保障農民經濟安全

今(22日)日總統府舉行年金改革國是會議,雖未討論農民年金議題,惟會中外界仍然關切農民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之問題。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集人陳副總統日前已宣示,農民是下一階段年金改革之目標,將規劃制度保障農民退休後生活。

農委會表示,考量現行農保並無老年給付項目,目前政府係以編列公務預算以恩給制發放老農津貼方式,照顧老年農民晚年生活。也有農民反映目前老農津貼7,256元,就保障晚年經濟安全生活尚有不足。

農委會最後說明,照顧農民是政府一向重要施政方針,該會已規劃依據年金改革各項會議決議及農民需求,並蒐集產官學界意見,未來將在現有老農津貼基礎之上,建立農民福利制度,讓農民在其年輕從農經濟能力較佳時,繳更多費用,從農年資愈久繳得更多,當老年時可領取更高的給付,晚年生活更有保障。(農委會輔導處106-01-22